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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学关于巡考工作的规定

作者:教务处 来源:徐州市三十三中 发布时间:2016年3月20日

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学关于巡考工作的规定

为加强考风考纪建设,督促考试各项工作严肃、有序进行,特对考试期间的巡考工作规定如下。

一、巡考工作的安排

教学处提供考试安排表、巡考登记表,并制定校领导巡考安排表,负责安排校领导的巡考工作。

二、巡考人员的职责

1.各巡考人员按巡考安排表的安排,对全校的考场进行巡考,尤其要重视对开考和考试过程后半段的巡查。

2.检查监考人员和考生到位情况,督促监考人员履行职责,协助协调和解决现场出现的问题,保证考试顺利进行。

    3.检查考场秩序,纠正考场出现的各种不符合考试纪律要求的现象。

    4.如实记录各考场考试情况,对巡考中发现的违纪作弊现象,督促监考人员查证和认定,要求监考人员及时记录在《考场登记表》并签名。

5.巡考人员应全面掌握全校的考风考纪情况。

三、巡考工作的执行

学校主考负责督促各巡考人员及时进行巡考。

巡考结束后,填好巡考登记表。学校领导参加巡考的,将巡考登记表交回考务办公室。

考试期间对秩序良好的考场和监考人员予以表扬,对有问题的考场和违纪作弊情况予以通报。并及时处理考场特殊情况或考场事故。

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学

   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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