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心义卖策划书
作者:德育处 来源:徐州市三十三中 发布时间:2015年10月16日
三十三中”心连心”爱心义卖
一、活动背景
当今校园,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初中生已经成为消费领域里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,由此引发的过度消费铺张浪费等问题越来越多。学生手里拥有很多闲置的东西,毫无用处又弃之不舍,造成严重浪费。
二、活动意义
1、“爱心义卖”校园活动的举办,可以为大家建立一个互通的平台,同时提高物品使用率减少浪费,把废置的东西通过义卖的形式变换成现金,直接帮助需要帮助的人
2.通过此次爱心义卖活动,让全体学生从小树立关爱他人的意识,养成乐于助人、乐于奉献的良好品质。
3. 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,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,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。
4.提高学生的爱心精神和参与、奉献意识。
5..通过义卖活动,为各年级间的学习资源互动提供平台。
二、活动主题
手拉手爱心义卖 心连心一起成长
三、活动时间
2015年 10月 16 日下午 第三节课开始
五、活动地点
初一:校篮球场; 初二:教学楼前跑道; 初三:校内南北路(小草生长期,学生不得进入草坪)。
六、活动要求
(一)活动前的准备工作
1.各班提前准备好义卖物品,物品要求:
(1)可以是自己的玩具、书籍、文具或自己制作的手工艺品、书画作品等。
(2)捐赠物品要求健康、卫生、安全。
(3)所有物品要求质量完好,必须保持七、八成新以上
(4)每位学生至少准备1件义卖物品,捐赠物品需经家长同意(向家长说明活动意义与要求)。义卖所得资金将作为班费进行班级文化建设、帮助贫困同学。
(5)班主任和班干部对义卖物品进行验收,合格物品才能进入义卖市场。
2.班主任组织好学生统计好物品的数量和价格,并贴好标签,价格要求合理(价廉)。
3.活动前各班做一个简单的经营策划,想办法吸引师生目光。
4.每位学生需准备好一定数目的零用钱,积极参加本次活动。
5.各班根据活动内容和形式安排好班级的售货员、收银员、推销员、环保员、管理员、安保人员、广告策划员等。
6.义卖活动前,班主任对本班招聘的售货员、收银员、推销员、管理员,安保人员等,进行上岗培训,佩戴本班标志。(佩带自己班的班徽或自行设计:服务卡、头饰、帽子、胳膊上缠丝带等),各班义卖点必须插上自己班级的“班旗”,作为特色的标志,班主任提前审核.
7.义卖活动前各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一次以“爱心义卖”为主题的十分钟晨会教育。教育学生:
(1)有序:不跑、不追、不挤
(2)守纪:不大声喧哗
(3)文明:不强买强卖
(4)卫生:不丢、不留(不留下义卖的垃圾)义卖结束后,班主任对本班义卖点卫生亲自验收。
(5)教给学生必要的生活常识,让他们学会比较、鉴别,教育学生勤俭节约。
8.设计展台
(1)每班设计一个展台,届时桌子学校后勤提供(凳子各班自定数量)至指定地点摆放。
(2)每班给自己的展台起个名称,如“初一(7)班爱心屋”等。
(3)每班的展台设计新颖、美观,尽量不要雷同。
(4)活动前各班准备好广告宣传语、用小黑板或展板摆放在摊位前或直接当面宣传,采用各种方法吸引师生目光,吸引大家光临,严禁在校内墙壁上张贴。
(5)每班的展台都要设一个募捐箱,师生购买物品所花费的钱全部上缴到募捐箱中,由专人登记保管(统计表统一下发)。
(6)各班的展台上摆放一张“爱心天使签名簿”(学校统一发放)。购买物品后,学生可以在《爱心天使签名簿》上进行爱心签名。
(二)活动过程
1.2015年10月16 日下午第三节课后,由各班主任负责安排本班学生在学校指定地点布置好义卖展台(请组织学生抓紧时间布置展台)。当广播响起音乐时,各班开始进行义卖活动,全校师生可以到各班的义卖展台进行消费。
2.活动中所有的服务人员要求对顾客做到微笑服务、优质服务,让顾客买得称心。
3.在活动中还需要保持校园卫生,不乱丢废弃物。
4.各班选出本班安保人员在义卖过程中维护好秩序。
5.活动过程中每个学生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,如钥匙、钱包等。
6.在活动期间,班主任密切关注学生的行为,如有异常,及时教育。
7.让每一位学生积极参与义卖活动。
8..在篮球场设置主会场,进行才艺现场展示。
(三)活动结束后
1. 各班评出“爱心天使奖”,依据学生在本次活动中的表现情况,各班人数3-5名
2.各班的义卖钱款总数将在全校公示。
3.爱心义卖款将用于“班级文化建设”,帮助贫困学生。
七.活动宣传
(以班级为单位,各班各选出一名小记者,10月13日第三节课后到心理咨询师杨老师处开预备会)
小记者选拔要求:1、有一定的文学功底,平时表现良好,服从安排。
2、家里具备拍摄设备并有摄影爱好。
任务:1、活动期间的宣传
2、现场新闻报道
3、感人事迹的记录、报道(充分利用广播室,及时播报)
4、采集的图片、新闻等相关材料,活动结束后统一交到心理咨询师杨老师处备案。
活动主办:徐州市三十三中
德育处 心理咨询室
二○一五年十月 九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