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加强校园冬季安全用电的通知
            作者:学校办公室 来源:徐州市三十三中 发布时间:2016年12月30日
          	
	关于加强校园冬季安全用电的通知
	现已进入冬季用电高峰,由于室内通风不畅,电器不易散热,容易发生火灾和用电事故。根据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,为切实做好安全用电工作,保障我校教育、教学和师生用电需求,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	一、树立安全用电意识,自觉做到安全用电
	1.请各部门、年级组切实加强用电安全管理,对所辖范围内的照明、办公及实验用电情况进行逐台设备、逐条线路的自查自纠,认真排查故障,彻底消除用电安全隐患。
	2.请各位班主任加强对班级的用电管理,对学生要加强安全用电、节约用电的教育,特别是要加强双休日、假期和晚自习班级用电安全检查。
	3.如发现用电器、线路等出现异常现象和异味时,应立即切断电源,拨打电工维修电话。维修电话:50097
	二、规范使用电器,严格按照规定进行
	1.校内严禁使用取暖器、大功率电器及各种烹饪类电器;禁止校内私拉私接电线。
	2.严禁学生在教室为各种便携式取暖用品﹑手机等用电设备充电,违者予以没收并按照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进行相关处理。
	3.请各处室、年级加强对空调使用的管理。开启空调时,温度设定不要设置太高,房间长时间无人或下班离校时请关闭空调。
	4.降低办公设备待机能耗。电脑、打印机、电水器等办公设备要尽量减少待机时间,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电源。
	5.合理使用灯光照明,自然光线充足和人员较少时,尽量不开灯或少开灯,做到人走灯灭,养成随手关灯的好习惯,杜绝长明灯现象。
	6、各班要设立电教设备管理员,上课不使用时要关闭电脑、投影仪,教室无人或放学时要关闭日光灯,做到人走灯灭,养成随手关灯的好习惯,杜绝长明灯现象。
	三、处理方式
	1.校总务处、安保处将加强对办公室、教学楼用电设备使用的检查,并对违规使用现象进行通报。
	2.师生如有违反用电安全规定,根据校纪校规予以处理;造成不良后果的,应承担相应的责任,违返法律的需承担法律责任。  
	安全用电关系你我他,校园安全靠大家。感谢全校师生的理解和支持!
	
	
	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徐州三十三中安保处
	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徐州三十三中后勤处
	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12月21日